华雾仙招(2025)第007号
1、招标条件:
1、本招标项目 书峰乡2025年锦峰村造林项目 已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 ******人民政府 ,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,招标人为 ******人民政府 ,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******有限公司 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,邀请1、******有限公司、2、******有限公司、3、******有限公司 三家公司进行投标。
2、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:
1) 招标范围:详见本项目作业设计;
2) 建设地点:仙游县书峰乡锦峰村;
3) 工程规模:锦峰村造林面积为450亩(珍贵树种造林补助标准600元/亩),******林业局实际验收面积为准,******林业局下达的文件为准;
4) 要求工期:60日历天;
5) 质量要求:合格标准,按照《造林技术规程》(DB35/T84一2020)以及有关营造林项目建设标准、作业设计方案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;
3、投标人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:
1)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或个体经营者资格,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(经营范围含有造林绿化或园林造林等相关营造林范围);
2) 被列入失信名单的,不得参加招投标;
3) 投标人应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;
4)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;
5) 投标人须是接收到招标人开具邀请函的企业;
4、招标文件的获取:
本工程采用非电子招投标。报名时需须随带邀请函原件、******银行开户许可证(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)等材料复印件(所提交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)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,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,直接到******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。
5. 评标办法:
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:简易随机抽取法。
6.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:
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;具体缴交办法见招标文件。
7. 投标文件的递交:
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:2025年3月10日10时00分在******人民政府会议室进行。
8.本工程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。
9.发布公告的媒介
招标人在 ******人民政府 网站发布招标公告。
10. 公告其他说明: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。
11.联系方式:
招标人:******人民政府(盖章)
联系人:官先生 联系电话: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(盖章)
联系人:小郑 联系电话:******
2025年2月25日